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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验收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1294
问:校内新建建筑物的验收主管部门是谁?
答:是国资处,具体工作由公房办、资产办共同负责。
问:国资处公房办、资产办的办公地点?
答:国资处公房办的办公地点:行政楼205房间。电话:86414748;
国资处资产办的办公地点:行政楼208房间。电话:86414793。
问:我校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都得经过验收吗?
答:对!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用房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我校所有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物竣工后,必须要进行交接验收。
问:哪些部门是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验收单位?
答:国资处、后勤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及该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的使用单位。
问:学校哪个部门负责新建(或改扩建)建筑物竣工验收的召集工作?
答:基建处、后勤处作为基本建设及改、扩建的主管部门,负责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物竣工验收的召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