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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姜山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次数: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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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名称 | 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报批 | 1 | 职权内容 | 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产权变更、对外捐赠与接收捐赠等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核、审批、报批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依据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报批-报备 | 办理期限 | 视处置类别按相关规定执行 | 监督渠道 | ***督、OA系统流转、网络公示 | 所需材料 |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捐赠协议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处置事项,报批报备 | 责任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事项 | 相关材料审核、报批、报备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处置收入管理风险。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坚持审批、审核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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