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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姜山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次数: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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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名称 | 公用房产资源配置、调剂 | 7 | 职权内容 | 根据学校发展及各单位需求配置、调剂公用房产资源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依据 | 《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用房产管理条例》 | 办理程序 | 用房单位申请-主管处长审批-公房办执行 | 办理期限 | 视房源情况确定 | 监督渠道 | 申请用房单位 | 所需材料 | 用房申请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主管副处长审批-公房办执行 | 责任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事项 | 审核用房申请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无理由对超面积用房单位,仍分配房产使用。 严把政策关,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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