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根据工信部《关于编报2013年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11]548号)文件要求,凡在2013年有汽车采购需求的单位,无论经费来源如何都要报工信部审批,经工信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请有采购需求的单位于2011年9月31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办公室,未上报的单位视为2013年无购车计划。
资产管理办公室地址:行政办公楼208室
联系人:宋伟 电话:86414793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