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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概况

     

       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026月成立。20028月,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职能:对校有公产、经营性资产、不动产、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资产摸清底数,开源节流,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经营20069月,学校第12次校长办公会又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处对进口免税货物的管理职能。2007年,学校十届第47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撤销企业处,将资产管理的相关职能划归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未增加编制。2014年,学校十一届第41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整合发展规划处工程招标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职能和后勤工作处保障中心大宗物品采购管理职能,成立哈尔滨工业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副处级建制,挂靠国有资产管理处,上述单位负责相关工作人员随职能一并划归中心管理。2021年,学校十三届5次常委会会议,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管理职能以挂靠的形式并入国有资产管理处

       定位:国有资产管理处是代表学校对国有资产全面负责的职能部门,是学校管理国有资产的唯一甲方,行使学校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租赁权、转让权、处置权等;处理涉及资产的相关事宜。

       管理职能: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报批;采购方式确定;采购工作监督;机关办公家具、设备配置;固定资产调配;固定资产随项目带走审批;公用房产资源配置、调剂;学院用房定额核算;产业商业用房管理;科研周转房管理;教职工住房产权产籍管理;教职工住房的费核定货币化补贴申报、发放;包烧费补贴发放,代扣代缴;周转房调配

    业务管理办事机构:综合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公用房管理办公室;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住房改革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