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及附属单位:
为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国管办[2013]27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的通知》(工信规简函[2013]30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党政机关行政办公用房核查工作的通知》(校国资发 [2013]482号)的文件已经下达。由于文件落实反馈时间比较紧迫,请各单位及时到学校“数字校园系统平台(OA系统)”查看并按时反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