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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20 浏览次数: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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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为采购人提供方便,现将学校《大宗物品招标采购计划表》和《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审批表》整合为《货物(服务)类采购申请表》。 今后各单位凡有采购需求,且项目预算达到学校招标采购限额(科研经费20万元、其他经费5万元),经费已经落实即可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提交《货物(服务)类采购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zc.hit.edu.cn/news/sub_cyxz.asp?cataid=A00620003),进入招标采购申请、执行环节。 请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做好采购计划安排,提前报送《货物(服务)类采购申请表》,预留足够的招标采购时间,保证采购实效。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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