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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调整公用房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1195
问:大规模调整公用房的主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答:是国资处公房办。
问:国资处公房办的办公地点?
答:在行政楼205房间。电话:86414748。
问:大规模调整公用房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学校整体规划方案,国资处公房办根据所调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及发展情况做出具体调整方案。
问:调整用房的单位对调整计划有不同意见怎么办?
答:可以向公房办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如与原调整计划出入较大,需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问:新增加用房的单位必须交出原用房么?
答:不是。要根据规划,确定是否交出原有用房。需要交出原用房的单位,在得到新用房前需要与国资处公房办签订倒房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原用房的倒出时间,用房单位要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问:新建楼宇何时才能使用?
答:新建楼宇各房间编号安装完毕后,才能按房间号进行分配使用。
问:使用单位如拟对新建楼宇的房间格局进一步改造怎么办?
答:在该楼宇建设时,可以先期与建设单位沟通;该楼宇竣工,各房间已编制号码后,一般不允许进行大的改造,尤其是各房间门不允许改变。如确需改造,需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