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关于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财务入账手续的通知
发布人:李占奎  发布时间:2018-11-29   浏览次数:3334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要求,201911日前我校必须完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工作,因政府会计制度转换是国家重大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有大量国有资产数据核对工作需要在201911日前完成,为了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现要求各单位及个人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固定资产入账工作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入账和财务处财务入账两项内容。办理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后,相关单位及个人要第一时间完成财务入账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凡是2018年及以前年度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务必于财务处财务决算截止日期前,即20181227日前办理完财务入账等相关工作。

2. 由于目前98(双一流)、57类(基本科研业务费)两项经费项目本年额度已使用完毕,已办理借款业务的需尽快完成固定资产入账及财务入账手续(未办理借款的98类、57类经费本年度暂停办理固定资产入账业务)。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