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待报废固定资产回收处置力度,解决各单位待报废固定资产占用消防通道、挤占教学科研空间等实际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处结合我校已达到报废年限固定资产账目情况,拟加大力度开展报废资产回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目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已实现“一键查询”,各单位登陆系统在“单位在库资产”点击“高级查询”选择“已达年限”查询本单位已达到报废年限固定资产,并对该类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对已达到报废年限并且无实际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批量提交报废申请”并“批量集中存放”。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派人现场核实并及时进行回收处置。
一、相关工作要求及安排
1. 各单位登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已达到报废年限固定资产明细,结合明细核实该类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形成“待报废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已经达到报废年限资产总体情况,其中已经达到报废年限需要提交报废的资产情况和不需要提交报废的资产情况,并说明不需要提交报废的原因。国资处配合下发各院已经达到报废年限固定资产明细。
2. 各单位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集中存放,并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应报废申请。
3. 国有资产管理处结合各单位报送材料,派专人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根据具体核查情况开展固定资产回收及处置工作。
4.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提交本单位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电子版和自查报告纸制版及电子版。纸制版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明确本单位相关工作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报送方式
联系人:姜山 86414793 13796160395
吴莉 86414793 13946086336
报送地点:行政楼208室
电子邮箱:jiangshan586@126.com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