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中央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 [2020]89号)和工信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工作安排,现提前启动2021年“一上”预算数据填报工作,相关资料参照以往年度准备。
各单位本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单位资产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填报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表(申报范围为50万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及车辆),有购置计划的单位务必于2020年7月30日17:00点前将数据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ithwzb@163.com,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行政办公楼205室(资产管理办公室),未上报的单位,视为2021年没有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本次新增资产配置上报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填报。
联系人:王吉
联系电话:13936645563
报送地址:行政办公楼205室(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1-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资产明细表.xls
附件2-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资产明细表.xls
附件3-2021年新增车辆配置表.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