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各部(处)、直属单位:
为规范学校名称和商标使用,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推进校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校名称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的要求,对校名、商标使用业务流程进行了整合和优化。新版校名、商标使用申请功能模块已于2021年12月22日开始试运行。
具体操作如下:
发起人登录校园门户-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名、商标使用申请,根据校名使用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支撑材料(校名使用论证报告、会议纪要、协议合同、校名使用申请表等相关附件)。
系统目前还在完善期,请各位老师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高萌,联系电话:8641479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