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有偿使用流程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名、校徽使用管理办法》(校国资发[2005]610号)制定;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函[2005]2号)文件要求,将逐步取消企业使用校名; 三、由财务处负责收费,当年不能完成交费将取消校名、校徽使用权; 四、申请报告要写出校名、校徽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使用期限。 产权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