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科研周转房利用率,落实公用房产调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国有资产管理处现将待调配教学科研用房、科研周转房房源进行公示,详见“待调配房源公示明细表”(附件)。
对教学科研用房有使用需求的教学及科研单位,通过学校OA系统“部门公文处理”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用房申请,根据单项或批量使用面积,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或公用房领导小组审批后,持“公文处理单”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公用房管理办公室办理入驻手续。
对科研周转房有使用需求的学院、学部科研机构,职能部处,登录“校园门户”—“服务”—“公用房\科研周转房调配”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使用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公用房领导小组审批。科研周转房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来源、目标、效益、使用期限、队伍建设及经费来源等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持续推进待调配房源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待调配房源公示信息,请有使用需求的学院(部)、科研机构、职能部处等单位关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公房管理-待调配房源公示信息。
联系人:教学科研用房-张老师,科研周转房-刘老师
联系电话:86414748
公用房管理办公室:新行政楼一楼
待调配房源公示明细表(2024年7月)xls.xls